名字被“抹” “乐口”起诉工商
来源:四川圣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1日 查看次数:1668
一家名叫“乐口轩酱鸭店”,一家名叫“乐口鸭坊快餐店”,同在合肥营业,经营范围都与鸭子有关,两家店因店名发生纠纷。 7月14日,安徽商报《既生“乐口轩”何又来“乐口”? 》一文对此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昨天了解到,两家企业为解决纠纷,将走上法庭。 “乐口”开口,争论不休 位于安徽省城合肥三孝口科教书店附近的乐口轩酱鸭店,从1990年就开始对外营业,但今年3月一位顾客却告诉店老板,“乐口轩鸭店合肥有两家”。 “几年前我们就在工商部门申请了‘乐口’有关商标注册,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这让乐口轩酱鸭店大为不解,认为对方侵权。 对乐口轩酱鸭店质疑侵权一事,乐口鸭坊表示:“肯定不是侵权,合肥市名称里带‘乐口’的店家很多,为什么偏说我们侵权了?而且我们是堂食,它是外卖,两码事。 ” 双方各不相让,最终闹到法院。 店名被撤销,不服起诉 2009年8月5日,安徽合肥市工商局庐阳分局作出相关裁定,认为:申请人乐口轩酱鸭店与被申请人乐口鸭坊快餐店经营行业相同,字号名称近似。申请人核准登记和使用在先,从事酱鸭等卤菜制品销售经营多年,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被申请人虽然不从事卤菜经营,但同属食品经营行业,其字号名称中含有“乐口鸭”的内容,容易引起公众对双方之间的关联性造成误解。“乐口鸭坊快餐店”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据此,依据相关规定,该局决定撤销对“乐口鸭坊快餐店”的字号名称核准许可。 但乐口鸭坊快餐店不服该裁定,诉至庐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该裁定,维持对“乐口鸭坊快餐店”的字号名称核准许可。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了该案。因为合肥乐口轩酱鸭店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依法通知许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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