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一宗商标侵权案
来源:绵阳圣兴卓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4日 查看次数:1442
本报讯近日,根据商标权利人投诉,桥头工商分局依法检查位于桥头镇田头角村岭吓路16号的东莞市时兴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一批带有“Otter Box”标识的手机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建雄未能提供关于“Otter Box”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材料。
据悉,桥头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检查该公司位于桥头镇田头角村桥口路47号、19号的仓库,现场发现一批带有“Otter Box”商标的手机套成品和半成品。因郑建雄未能提供该仓库中的手机套关于“Otter Box”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材料,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桥头工商分局依法暂扣当事人涉嫌侵权的产品一批,包括“Otter Box”手机套成品2647个。
经北京市捷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鉴定,桥头工商分局暂扣的“Otter Box”手机套成品等产品为假冒“Otter Box”注册商标的产品,根据商标权利人的鉴定书和价格证明,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非法经营额为人民币833805元,加工生产带有“Otter Box”商标标识的半成品、包装盒、标识共计123703个。
来源: 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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