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圣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商标代理|绵阳商标代理|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查询_绵阳圣兴卓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详细信息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一: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驰名商标,“张冠李戴”也侵权

来源:四川圣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30日 查看次数:1587
近年来,出现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新趋势:驰名商标在其主打产品之外,被“张冠李戴”,冠名为其他商品。近日,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宣判了一起这类纠纷。
  原告米其林集团总公司,其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它以轮胎制造起家,逐步进入地图、餐饮、旅游指南出版。被告上海和舟广告有限公司在《that’s&nbspShanghai》杂志及其网站www.urbanatomy.com上发表商业推介文章,文中多处使用原告轮胎人形象以及与原告商标非常近似的标识。原告遂诉讼,称被告借用了其知名度及在餐饮指南等相关服务中的商业信誉,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本案李国泉主审法官指出,随着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普及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已认识到侵犯驰名商标的违法成本,但是很多企业仍然将驰名商标对应于其久经广告宣传并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为驰名的商标注册类别,却没有关注驰名商标在其他商品种类上的扩展使用,或者混淆了商标戏仿和商标侵权的界限。希望本案的判决,能够引起相关企业对驰名商标使用商品领域的重视,避免诉讼纠纷。新闻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12 绵阳圣兴卓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www.sxzyi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位访问者  蜀ICP备12009707号  
联系地址:绵阳市临园路东段54号临园商务大厦6楼10号  邮编:621000  电话:0816-2236733  传真:0816-2236693  网站建设:绵阳动力网络  绵阳网站优化推广服务网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