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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售假iPhone被判缓刑

来源:四川圣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查看次数:1472
9月29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当庭判处销售假名牌手机的被告人林镇流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3.5万元。
  林镇流自高中毕业后便在上海某移动通讯市场内打工。2009年2月,林镇流在淘宝网上注册了名为“永诚之宝188”的网上店铺,开始对外销售以“iPhone、诺基亚、三星、索爱”等名牌为主的山寨手机及配件。据他交代,这些山寨手机系其利用打工时积累的人脉,从通讯市场内批发购入的,他还制作了酷似正品的精美广告发布在网店上。由于其所销售的手机外形时尚,价格低廉,吸引了众多买家,生意日渐红火,他便又租借门面,开设了实体店。今年1月,林镇流因涉嫌从事侵害知识产权犯罪活动被抓获,公安机关从其实体店内当场查获了库存山寨手机200余只,货物价值超过5万元。另查明,林镇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仅通过网店便向近300名用户销售各类山寨手机339只,销售金额达22万余元。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定,林镇流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且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当予以刑事处罚。鉴于林镇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新闻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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