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首次通过争议途径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来源:四川圣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查看次数:1516
最近,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商标事务所代理正式启动浙江省著名商标“拳王”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程序。据悉,这是嘉善工商部门首次行政指导企业通过争议途径申报驰名商标。此案例一旦成功,嘉善将突破原有模式,将认定途径扩大到利用商标异议或争议案件,力争在更多行业培育驰名商标。
据了解,争议认定是申报驰名商标的一种途径。就是说,对其他企业和个人已经注册的甲商标,当事企业认为甲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侵犯了本企业乙商标的权益,当事企业便可依据《商标法》,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请求裁定撤销已经注册的甲商标,同时认定本企业的乙商标为驰名商标。
“南拳王”、“秦王”都做饲料
“拳王”商标是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于1997年的图形文字组合商标,目前已在商标国际分类第29类、第31类、第39类等七个类别中进行注册,可以使用在动物饲料、贝壳动物、植物、水果、蔬菜、旅游观光、餐厅、饭店、洗涤剂、胶合板等商品或服务中。2006年,“拳王”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金字招牌。
“去年9月,我们在网上查询有关企业资料时,无意中发现广西玉林市某饲料企业在商标国际分类第31类中注册了‘南拳王’商标,用在猪饲料、牲畜饲料、动物饲料、动物用鱼粉等商品上。”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文松告诉记者,随后他们又发现湖北十堰市有人在商标国际分类第31类中注册了“秦王”商标,用在猪饲料、牲畜饲料、动物食品、动物催肥剂、植物种子、小麦等商品上。
据嘉善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南拳王”及“秦王”这两个商标与“拳王”商标近似,这两个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与“拳王”外观近似而且均使用在商标国际分类第31类的动物饲料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董文松表示,“拳王”饲料目前在广西、湖北等地也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这两个商标容易使人产生误认,对他们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一定的影响。“我们企业正在积极向外发展,位于江苏高邮的江苏拳王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明年就要正式投产了,因此更需要维护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通过争议途径申报驰名商标
记者了解到,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93年,主要生产畜禽、水产饲料,具有年产28万吨饲料生产能力,年产值数亿元,产品畅销江浙沪,辐射全国。
为了保护“拳王”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嘉善工商局魏塘工商所第一时间对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指导和商标法相关内容的辅导,指导企业学习商标保护相关知识及操作流程,解决企业面临的商标保护困难,使企业化困境为机遇,主动出击,通过争议途径申报驰名商标,提升“拳王”商标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这是嘉善首次通过争议途径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一旦成功将带来很多启示,比如将突破原有的认定模式,将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扩大到利用商标异议或争议案件。”嘉善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次商标争议案件是企业强化商标品牌意识,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有力体现。目前,嘉善共有驰名商标5件,均为司法认定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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