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在商贸流通企业推行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
来源:四川圣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查看次数:1541
日前,新疆阿勒泰地区知识产权局有针对性地在重点大型超市、商场、药店等流通领域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活动,制定了规范统一的知识产权承诺书,做到上门服务,送“书”到户,边检查,边宣传,边签订承诺书,将活动贯穿于整个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中,得到了商户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与好评。
承诺书要求,经营户要建立培训教育制度,认真组织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做好对员工专利知识培训教育,提高职工专利管理、运用和保护意识和能力,成立专门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台帐制度,对标注专利标记的商品,从进货、储存、销售环节均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进货、储存、销售登记制度,凡商品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或者其他资料上出现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向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取专利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当拒绝进货;建立审核制度,对已购进的标注专利标识的商品,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检索核实,或委托地区知识产权局,对其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专利法律状态是否有效验证;建立专利咨询服务制度,经营者或销售人员有义务就标注专利标识商品相关事项,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合法经营,文明经商,积极配合知识产权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准确向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提供标注专利标识商品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出现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对被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应采取撤柜或停止销售等措施;坚决杜绝为他人实施专利违法行为提供销售、展示、广告、仓储、运输、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新闻来源:阿勒泰地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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