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行重大专利案件报告备案管理
来源:四川圣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0日 查看次数:1470
8月27日,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实行湖南省重大专利案件报告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实施重大专利案件报告备案制度。
《通知》要求,重大专利案件报告备案管理工作的实施要紧紧围绕真实、全面、高效的原则,属于重大专利案件报告备案范畴的是指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调处或查处:当事人涉及外国或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案件;侵权损害额超过20万元的纠纷案或属于高新技术领域专利侵权,损害超过10万元的纠纷案;跨3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或多家侵权后果严重的纠纷案件;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假冒专利案件;罚款额超过5万元的假冒专利案件;在处理或查处中需要省知识产权局指导、协调或组织查处的疑难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据悉,重大专利案件报告备案管理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湖南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了全省各级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审理案件的水平,有利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各地疑难、典型和新类型案件,切实加强对重大专利案件的分析和指导。(新闻来源: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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